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扎实做好下一阶段政务服务工作,切实为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经研究,拟于2月18日13:00起逐步恢复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政务服务线下办理采取预约服务为主的形式,各部门将根据需要动态调整业务种类和每日最高预约办件数,办事企业和群众可在前一天进行网上或电话预约。鼓励广大企业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各类业务(具体操作办法通过访问https://mp.weixin.qq.com/s/h9GIuslvAyScfnar8GvcxA查询)。详情请另行咨询各有关部门的相关对外公告。
2.办事企业和群众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政务服务大厅管理规定,落实预约信息登记、出入体温检测和疫情防控承诺,自觉佩带口罩等防护用具,听从安保人员和引导人员的指挥,按规程处置其他特殊情况。
3.办理企业和群众应按照预约时间到场办理,防止因人员集中进入增大疫情防控风险。不经预约到场者,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经业务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视情安排。请广大企业群众理解配合。
各辖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参照执行
特此公告!
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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