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今年是《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施行第3个年头。作为我市第一部与民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如何?实施过程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昨天就此组织现场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副主任陈建国、蒋自平,党组成员张屹,秘书长高宏华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参加调研。副市长许峥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走访了天宁区奥韵家园、钟楼区荷花池公寓、江苏省低温绝热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近年来我市电梯应急救援、无纸化维保管理和电梯物联网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现场调研。调研组还召开座谈会,听取监管部门、物业公司、电梯维保企业相关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认为,《常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施行以来,立法宗旨和原则得到充分体现,对加强我市电梯安全管理、防范电梯安全事故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依托“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立法思路,事关电梯的一批民生难点问题得到破解,有效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为切实推进《条例》落地实施,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具体指导电梯安全管理和加装工作。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让《条例》真正深入人心。
调研组要求,在《条例》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要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切实落地落实落细;要进一步提升电梯安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要进一步破解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加装、责任保险等难题,让老百姓用上放心安全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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