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我市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常报全媒体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对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记者3日从市应急局获悉,我市从当天起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对违法违规“小化工”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摸清我市“小化工”底数,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常态长效联动监管机制。
根据行动方案,此次排查的重点是:未按规定纳入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而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经营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检查督导三个阶段。
为有效对违法违规“小化工”开展拉网式排查,我市充分发挥村(社区)基础网格作用,采取全面普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逐村(社区)、逐企(单位)、逐户“过筛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对排查中发现应列但未列入2017年全省“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的化工生产企业,将依法立即关闭;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将责令其立即停产,立即拆除非法化工生产装置;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的“小化工”,将立即取缔,实施“四个彻底”整治,即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
整治过程中,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法人代表,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负责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出租厂房、民房等场地给“小化工”的企业或个人,依法依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我市还将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严防“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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