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很是重视,为了减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负担,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税费支持政策,为了方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国家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国家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内容表示,对于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于个人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享受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再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
满足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此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个体工商户税务起征点是5000元-20000元,具体有各地市来具体规定。
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个体工商户纳税标准: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2、同时按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3、还有就是缴纳2%左右的个人所得税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
个人工商户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时无需进行备案,不区分征收方式,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以享受税费减半政策,个人工商户只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个体工商户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然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对于平时预缴的税费进行多退少补。
如果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那么在就那些年度汇总纳税申报的适合需要将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纳所得额合并,然后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对于预缴税费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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