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从市安委办获悉,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常州市已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今年12月。
此前,市安委会出台了《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从企业、部门和党委政府3个层面明确了20项排查整治内容。
重点聚焦“关键少数”,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强化高位引领和组织领导,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研究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地区本质安全水平。
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强化人财物保障,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常态机制,指导相关行业领域找准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推动专项行动见效收效。
聚焦“集中治理”,夯实部门监管责任。突出指导服务、精准执法和监管能力提升,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集中治理。
其中,围绕动火等危险作业管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五必查”、“厂中厂”管理等重点工作,推进应急、生态、市场监管、消防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积极运用异地执法、暗查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提升监管执法质量;推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实行“一案双罚”。
同时,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对查实情况进行奖励。
聚焦“自查自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类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紧盯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管控机制、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着力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
为强化此次专项行动效果,各级安委办将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同时,各部门将根据统一部署,组织对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排查不力、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进行约谈通报,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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