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性支出(Running Expenses)
什么是经常性支出?
经常性支出是指为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维持公共部门正常运转或保障人们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支出。
经常性支出的内容
经常性支出项目主要包括:
(1)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支出,包括农业水利事业费、农垦事业费、农业事业费、畜牧业事业费、林业事业费、水利事业费、水产事业费、气象事业费、农机事业费、其他农业事业费;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包括文化事业、教育事业费、卫生事业费、体育事业费、科学事业费、通讯和广播电视事业费、计划生育事业费、其他文教事业费;
(2)国家政权建设支出,包括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外交支出,国防费;
(3)对外援助支出;
(4)政策性补贴支出,包括粮、棉、油价格补贴,平抑物价和储备粮等补贴,肉食价格补贴,其他价格补贴;
(5)税务等部门的事业费;
(6)其他支出;
(7)预备费;
(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等。
经常性支出的核算会计分录
通过设置“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二级科目进行,并在二级科目下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账。
发生支出时:
借: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
借:有关科目
贷: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
年终结账后,“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科目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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