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个年度结束后都要对个人税款进行汇缴,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方式是平时预交,按年汇总,多退少补,在年度终了后根据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收入额进行汇总,减除费用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符合慈善公益的捐赠,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应纳税额,再减去本年度已经预缴的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的税额,再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办理退税、补税的业务。
具体的计算公式: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年度已经预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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