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转登记纳税人 按规定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例: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如何理解?是否包含转登记日之前月份的销售额?如果某一般纳税人自2020年5月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自转登记日下期起连续12个月,是指2020年6月-2021年5月。不包括转登记日之前月份的销售额。
噢!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