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企业“无偿借款”后被稽查,这消息一出,不少网友表示惊呆了,为什么就借个钱不收利息也要被罚?

无偿借款是否需要缴税?在税务上又存在哪些风险?公司向个人借款又要注意什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突发!!!多家企业无偿借款被稽查!

【案例一】

浙江省嘉兴市一家嘉兴***有限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因无偿借款未按金融服务视同销售服务申报收入少缴纳税款,经税务部门查实,该公司因此少缴纳增值税合计11463.5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802.46元。

最后税务局对该单位处少缴税款12266.02元百分之五十罚款6133.01元。

【案例二】

浙江省舟山市某公司因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2016年至2018年借款利息收入及确认车辆销售收入,以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99648.8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975.41元、印花税23.3元、企业所得税37061.04元。

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2016年至2018年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16493.71元。

由上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无偿借款还是有很大的风险的,一旦被查,不仅需要补缴税款还有面临罚款。

那么企业无偿借款会有什么风险呢?企业向个人借款又要注意什么?

企业无偿借款的3大涉税风险要警惕!

1、增值税风险

除了特殊情况外,无偿借款属于增值税应视同销售情形,如果不将其进行视同销售处理,将会违反增值税相关规定,这样一来就存在增值税风险了。

如果纳税人发生无偿借款,并且不进行视同销售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企业无偿借款的3大涉税风险

2、企业所得税风险

(1)企业所得税有纳税调增的风险

(2)对于有银行贷款的企业,企业利息支出有纳税调增的风险

3、个人所得税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还未归还,同时又没有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那么未归还的借款就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将按照利息、股息以及红利所得项目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时5个涉税注意点!

1、要有借款合同或协议

2、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3、要代扣利息的个人所得税

4、个人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5、若借款人为股东个人要遵循关联方利息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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