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企业“无偿借款”后被稽查,这消息一出,不少网友表示惊呆了,为什么就借个钱不收利息也要被罚?
无偿借款是否需要缴税?在税务上又存在哪些风险?公司向个人借款又要注意什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突发!!!多家企业无偿借款被稽查!
【案例一】
浙江省嘉兴市一家嘉兴***有限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因无偿借款未按金融服务视同销售服务申报收入少缴纳税款,经税务部门查实,该公司因此少缴纳增值税合计11463.5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802.46元。
最后税务局对该单位处少缴税款12266.02元百分之五十罚款6133.01元。
【案例二】
浙江省舟山市某公司因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2016年至2018年借款利息收入及确认车辆销售收入,以虚假的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99648.8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975.41元、印花税23.3元、企业所得税37061.04元。
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2016年至2018年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16493.71元。
由上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无偿借款还是有很大的风险的,一旦被查,不仅需要补缴税款还有面临罚款。
那么企业无偿借款会有什么风险呢?企业向个人借款又要注意什么?
企业无偿借款的3大涉税风险要警惕!
1、增值税风险
除了特殊情况外,无偿借款属于增值税应视同销售情形,如果不将其进行视同销售处理,将会违反增值税相关规定,这样一来就存在增值税风险了。
如果纳税人发生无偿借款,并且不进行视同销售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2、企业所得税风险
(1)企业所得税有纳税调增的风险
(2)对于有银行贷款的企业,企业利息支出有纳税调增的风险
3、个人所得税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还未归还,同时又没有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那么未归还的借款就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将按照利息、股息以及红利所得项目来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时5个涉税注意点!
1、要有借款合同或协议
2、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3、要代扣利息的个人所得税
4、个人要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5、若借款人为股东个人要遵循关联方利息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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