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常有纳税人觉得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都是小微企业,只是叫法不同,加之相关税收政策的解读也不是十分的清晰,故而常会产生概念的混淆。
小微企业: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将中小企业分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的经营收入、总资产和职工标准。小微企业是指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同时又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不同行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标准认定小型微利企业。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型利润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减少5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的法律依据不同,其差别还是十分清晰的、其享受的税收优惠也存在明显的不同。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也不需要单独的备案,只需要填写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时申请的内容。
1。从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年应税所得不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企业,其收入减至应税所得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二)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销售、加工、维修、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的销售情况。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优惠期限到2020年哟。
3、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和个体税不完全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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