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策法规 > 查看文章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应控制烟气黑度、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
2020-1-9 13:35 628
TIPS:常州厂房BBS
AD:常州厂房出租
噢!评论已关闭。
噢!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