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和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如何办理减免2020年第一季度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手续?
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自然人,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备案手续,相关减免资料留存备查。
纳税人根据《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自行对标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
对于大型旅游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按《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5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减免资料核准;房产税困难减免,报省政府批准同意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减免资料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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