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法定进程再推进一步。8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这两部法律都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契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重要的地方税种,根据财政部所颁布的《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契税为6212.86亿元,全国税收收入占比为3.93%,地方税收收入占比为8.07%。城市维护建设税为4614.44亿元,全国税收占比3.05%,地方税收收入占比为6%。
“此次契税法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颁布是我国落实税收法定的重要举措。两部法律主要实现了税收政策的平移,提高了立法层次,有利于未来地方税执行的刚性,对于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也有重要意义。”李旭红表示。
相比此前的暂行条例,城建税法不再规定城建税专项用途,增加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涉及城建税的相关规定。与契税暂行条例相比,契税法采取税制平移的原则,税率并未变化,仍为3%至5%。同时,适当拓展了税收优惠政策,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了免征契税等规定。还增加了退税规定,简化了纳税申报。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指出,契税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这一规定体现了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思路,赋予了地方一定税政管理权限,有利于调动地方加强税政管理的积极性,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契税法中,法定税率并没有调整。关于明年契税法正式实施之后,是否还继续实行个人购房的优惠政策,要看有关部门是否调整优惠政策,目前还没有明确。税收法定之后,相关调整将会在法制框架下更加规范,同时也会考虑房地产市场等现实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契税和城建税法通过,意味着税收制度将更加规范、权威、公平。契税作为在房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流转税,对房地产市场有一定的调控规范作用,也可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从税制来看,立法整体还是税制平移,将现行的现行条例和现行有效可行的政策上升到法律,有助于现行政策的稳定,提供稳定的预期。减免税形式更加多样,能够更好地满足现实形势的变化,增加退税等规定,能更好地保障纳税人权益。
李旭红表示,此次立法工作的完成,有助于巩固地方财政收入的筹集,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调控地方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逐渐形成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地方财政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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