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的不规范,其一是账外账,账外账几乎又涉及经营资金通过个人账户收取。
其二是借助“个体户”做避税通道,这种避税管道往往又是通过核定征收规避建账与法定纳税义务。国家本身有规定个体户建账的标准,只是“以票控税”模式没有做到有效监管。个体户经营虽然形式上逃避查账征收,但是其资金流水是很真实和容易获取的。
上述民企不规范状态,核心监管环节绕不过账户监管。
到当前为止,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是经过哪一级税务局长批准可以调查纳税人或关联风险账户,这一思路实质上是有案所以才查,大家想想,税务局局长不可能一天有事无事去签字查账户对不对。
而今天这个状态有了嬗变:新个税法实施!
笔者认为,新个税法实施是中国税收监管的标志性事件,从原来的“以票控税”逐步过渡到“大数据控税”。大家想想,如果不搞数据控税,针对14亿人,搞“综合所得”,搞个税“汇算清缴”,传统“以票控税”模式搞不住的。
上面说了,对于民营企业两大不规范,绕不过去的关键点就是查账户,查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资金交易。国家对民企的监管态度,标志就是“查账户查到了什么程度”,建议民营企业家记住这个标志,关注这个动向。
新个税法对于账户这个问题,其规定是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注意,新个税法绕过了原来什么级别以上税务局长签字才能查账户的规定。至于如何“协助”,当然是建立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壁垒”,通过“虫子”去爬数据,不是因为案件才查数据,今后是因为数据才有案件。个人预见,下一步《税收征管法》修订也会强化这个规定。
大数据是网,经营所得是鱼,网铺好了,网眼留多大,收网的时机与收多紧,这是个政策把握问题,不完全是法制问题。目前经济大环境不好,这个网不可能像很多自媒体“嚎叫”的那么恐怖,但是也不要掉以轻心。
结合个税征管等,捞到个人账户里面有鱼,对于民营企业家而言,如何解释?这是个人经营还是企业经营?如果是个人经营,个税经营所得按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档35%,如果是企业经营所得,适用企业所得税和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无论如何解释,总归有税,我想大家总不至于解释为打麻将赢的钱吧?
在目前经济大环境下,1月9日,国务院决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这个政策可以广泛惠及很多民营企业,国家测算,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这里面有重大机会,因为个税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万的是35%的边际税率,如果切换为企业经营所得,所得税税率就很低了,税负有差异,就有安排空间。从经济角度而言,不愿意切换到企业经营所得,就是因为个人经营核定征收模式导致的避税通道没有被堵死,一旦开始堵这条通道,民企再做结构调整,肯定要付出一定代价。民企规范化改造不能不搞,起码节奏上不要落后于社会平均水平。
所以说,改造的最佳时机到来。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人工成本上升压力大,人才竞争与人才战略是企业的一条生命线。很多民企都在考虑“创业平台”,“合伙制”等等。
关于人才问题,国家财税政策其实是暗合股权激励,合伙模式的。怎么说,社保压力大,这是现实,而企业所得税降下来。想一想,一份工资,要承担30%左右的社保,若只能抵减10%企业所得税,从经济账上来看,只要严格征收社保,工资支出抵减的企业所得税填不满社保炸出来的坑。
对于企业高管,高新技术人才,年薪30多40万以后,就会出现25%以上的边际个税税率,大家看看,工资这个玩意儿,企业要承担社保压力,员工要承担个税,而企业获得的所得税抵税效应又很低了,带来什么机会?
能不能改造企业人才激励模式,将高管和技术人才,搞股权激励,激发创新与活力,将工资改道分红,这样是不是有更大好处?
合规性改造,改与不改,可以算账。笔者认为,有几种民企要将合规性改造提上日程:第一是规模有一定体量的民企。第二是想把老板个人名下避税通道经营业绩并入公司,便于筹资与便于产业布局,能做大与做好格局。第三是规范管理与人才激励紧迫的企业。第四就是想好好发展,不想花精力去搞各种应付的企业。
笔者与众多民营企业家交流,大部分民营企业家态度是:民企并不怕规范化,怕的是我规范了,别人不规范,反而导致市场竞争的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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